保标招标网,每日新增160000+招投标信息,一键扫码注册登录,获取千万商机点此去保标招标网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需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且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若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中标项目,如需分包,应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未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的中标结果通知后,招标人应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存款利息。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未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罚款、取消投标资格等。在未中标后,未中标人应遵守招投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干扰招标人、中标人后续的合同签订及项目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