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中有关“限定品牌”的法律规定
招标文件 限定品牌 法律规定一、招标文件中“限定品牌”的法律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
一、招标文件中“限定品牌”的法律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
一、招标文件中“限定品牌”的法律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属于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