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质疑与招标投标异议有何区别?
政府采购质疑 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将供应商向采购人主张权利的救济方式称之为“质疑”,而《招标投标法》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招标人主张权利的救济方式称为“异议”。质疑和异议本质上...
《政府采购法》将供应商向采购人主张权利的救济方式称之为“质疑”,而《招标投标法》将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招标人主张权利的救济方式称为“异议”。质疑和异议本质上...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