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网,每日新增160000+招投标信息,一键扫码注册登录,获取千万商机点此去保标招标网
一、基槽的验收。必须有地勘单位、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的参与验收通过,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阶段性的验收,也须有质监单位的监督,方可验收。
基槽检验的主要内容
(1)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
案例:基坑位置平移,一端跨越掩埋废沟渠,及时处理。
(2)核对基坑土质和地下水情况;--方法—先总体再局部
(3)进行全面的目测或进行钎探,以了解基底土层的均匀性,及基底下是否存在空穴、古墓、古井、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位置深度、性状;(4) 通过目测,辅以袖珍贯入仪,必要时取样试验或进行施工勘察,以检测地基土是否与勘察报告书描述一致,持力层是否受人为扰动(施工扰动、浸水软化等);二、地下部分的验收。按设计意图施工完每步工序并自检合格后,均向监理项目部、质监单位、建设部门抗震办申请验收。待完成地下部分施工后,须有地勘单位、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的参与验收通过,才可进行地上结构施工。
三、主体验收。为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和保证施工进度,在结构施工中项目部可计划主体分二次验收。每次验收均在自检合格并经项目监理部确认后,向质监单位、建设部门抗震办、设计院申请验收。通过后才可进行二次结构施工。
四、竣工验收。工程按设计文件要求施I完成,达到并满足使用效果后。自检合格,并通过项目监理部组织的初验;向质监单位、市建设局抗震办、设计院及相关单位申请验收。待参加验收的各方一致认可该工程,在结构和使用功能上符合设计要求,并予以签认,该工程才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