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网,每日新增160000+招投标信息,一键扫码注册登录,获取千万商机点此去保标招标网
要知道,母子公司之间的是有独立法人代表的,如母公司中标施工转包给子公司,那就是违法转包行为。但是还没开始投标,那么这种行为应该如何破局?
保标小编认为合适的办法应该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投标阶段安排母子公司组建联合体投标。在联合体模式下,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内部可以进行施工安排,优先实现资源的配置,需要注意的是,母公司和子公司联合方式进行承接工程的。母公司不得收取管理费,而不承担任何施工管理责任。
转包和分包还是有区别的。如母公司转包给分公司。将工程分公司实施。母公司如不签订联合体投标。那么可以将非主体部分工作交由子公司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承包人可以将非主体,关键性工程交由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实施。
总公司将部分施工作业分包给分公司,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分公司隶属于总公司内部的分支机构,是不具备独立的法人的,与总公司属于同一法人主体。
如总公司将承接的工程全部交由分公司施工,并不存在意义上的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但是如分公司施工出现问题,总公司是要承担相对应的风险。总公司中标能将工程交由分公司施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所有经营活动均受总公司指挥,对总公司负责,总公司中标的工程可以交由分公司实施。
总结分析:如果在实物中操作不当仍然会被认定为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甚至会带来严重的合同违约风险。如要进行转包施工的想法,应该提前在法律及其财务专业人士的主导建议下进行。从而能够更好的防范法律风险。进一步的规范内部工程合同文本。